名称 | 盐酸萘甲唑林滴眼液 | 思利巴 |
生产厂家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远力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规格 | 0.01% | 0.125g*12片 |
剂型 | 滴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020 | 国药准字H20163328 |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2-3次。 | 口服 5~6周岁,每次0.125g(一片),开始三天每天50mg(小半片),每日二次。 7~12岁,每次0.25g(二片),开始三天每天用0.125g(一片),每日二次。 早晚饭后口服,四周为一疗程,一般用1~3个月或遵医嘱。 |
化学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是左旋多巴,其化学名称:3-羟基-L-酪氨酸。 | |
不良反应 | 1.偶有眼部疼痛、流泪等轻度刺激作用。 2.连续长期使用易引起反跳性充血。 | 1、较常见的反应有恶心、呕吐、心悸、体位性低血压等,一般程度均轻,不需处理。 2、使用过程中偶见眼睑痉挛,高血压、胃痛等。 |
禁忌症 | 青光眼或其他严重眼病患者禁用。 | 严重精神疾患、严重心律失常、心力衰竭、青光眼、消化道溃疡和有惊厥史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连用3-4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该药品仅供滴眼,切忌口服。 3.高血压和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 4.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眼红、疼痛等症状应停药就医。 6.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有严重心血管、肺、支气管、肾、肝及内分泌疾患者应谨慎用药 2、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苯乙肼、异唑肼)使用者,需停药两周后方能使用本品。 3、 5岁以下的儿童慎用。 4、 本品不宜长期连续(一年以上)使用。 5、 过量使用本品偶见一过性血钾下降,血浆醛固酮升高,血尿素氮轻度升高,血清谷丙转氨酶、乳酸脱氢酶、碱性磷酸酶与胆红质升高,多数患者停药后能自行恢复。 6、 本品应在眼科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7、 如有不良反应发生,应立即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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