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151 |
注册证号H20050299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0毫升,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成人
溃疡性结肠炎:
(急性发作)每天4次,每次1克或遵医嘱。
(维持治疗)每天3次,每次500毫克或遵医嘱。
节段性回肠炎:
每天4次,每次1克或遵医嘱。
▲两岁以上儿童
每公斤体重每日分服20-30毫克或遵医嘱。 |
化学成分 |
西咪替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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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1.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
2.偶见的不良反应有:
①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
②咽喉痛热;
③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
④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可能引起轻微胃部不适。若出现反应时应及与医师联系。 |
禁忌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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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肾、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两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出现皮疹时应暂停使用并尽快询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