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091 |
国药准字H19993148 |
用法用量 |
口服。1-6个月新生儿一日0.5包;7-12个月儿童一日1包;1-10岁儿童一日2包;10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日3包;孕妇一日4包;哺乳期妇女一日5包。 |
(1)5%,静脉滴注,一次250~500ml。
(2)12%,静脉缓慢滴注,一次250ml,滴速每1分钟20~30滴。 |
化学成分 |
赖氨葡锌 |
本品为复方制剂,由18种氨基酸与山梨醇配制而成的灭菌水溶液。其组分为每1000ml含:
5% 12%
L-脯氨酸(C5H9NO2) 1.00g 2.40g
L-丝氨酸(C3H7NO3) 1.00g 2.40g
L-丙氨酸(C3H7NO2) 2.00g 4.80g
L-异亮氨酸(C6H13NO2) 3.52g 8.45g
L-亮氨酸(C6H13NO2) 4.90g 11.76g
L-门冬氨酸(C4H7NO4) 2.50g 6.00g
L-酪氨酸(C9H11NO3) 0.25g 0.60g
L-谷氨酸(C5H |
不良反应 |
可见轻度恶心、呕吐、便秘等反应。 |
本品可致疹样过敏反应,一旦发生应停止用药。偶有恶心、呕吐、胸闷、心悸、发冷、发热或头痛等。 |
禁忌症 |
急性或活动性溃疡病患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严重尿毒症患者和对氨基酸有代谢障碍的病人禁用。严重酸中毒、充血型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
注意事项 |
1.应按推荐剂量服用。 2.应餐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刺激性。 3.高氯血症、酸中毒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应严格控制滴注速度。
2.本品系盐酸盐,大量输入可能导致酸碱失衡。大量应用或并用电解质输液时,应注意电解质与酸碱平衡。
3.用前必须详细检查药液,如发现瓶身有破裂、漏气、变色、发霉、沉淀、变质等异常现象时绝对不应使用。
4.遇冷可能出现结晶,可将药液加热到60℃,缓慢摇动使结晶完全溶解后再用。
5.开瓶药液一次用完,剩余药液不宜贮存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