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4044 |
国药准字H20064828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每日一次。哮喘病人应在睡前服用。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病人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在需要时间服药。 同时患有哮喘和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的病人应每晚用药一次。 15岁及15岁以上患有哮喘和/或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的成人患者每日一次,每次10mg。 6至14岁哮喘和/或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儿童患者每日一次,每次5mg。 2至5岁哮喘和/或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儿童患者每日一次,每次4mg。 一般建议 以哮喘控制指标来评价治疗效果,本品的疗效在用药一天内即出现。本品可与食物同服或另服。应建议患者无论在哮喘控制还是恶化阶段都坚持服用 |
化学成分 |
每片含盐酸氯丙那林4毫克、盐酸溴己新4毫克、鱼腥草素钠2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5毫克。 |
本品主要成分为孟鲁司特钠,其化学名称为:(+)-1-[[[(1R)-1-[3-[(1E)-2-(7-氯-2-喹啉基)-乙烯基]苯基]-3-[2-(1-羟基-1-甲基乙基)苯基]丙基]硫]甲基]环丙烷乙酸单钠盐。 分子式:C35H35ClNNaO3S 分子量:608.18 |
不良反应 |
可见头痛、心悸、恶心、困倦、胃部不适。 |
本品上市使用后有以下不良反应报告:超敏反应(包括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皮疹、瘙痒、荨麻疹和罕见的肝脏嗜酸性粒细胞浸润)、夜梦异常和幻觉、嗜睡、兴奋,激惹、包括攻击性行为,烦躁不安、失眠、感觉异常/触觉障碍及较罕见的癫痫发作、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ALT和AST升高,罕见的胆汁淤积性肝炎;关节痛,包括肌肉痉挛的肌痛;出血倾向增加,挫伤;心悸和水肿。 |
禁忌症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和2岁以下小儿禁用。
3.高血压、冠心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及胃溃疡患者禁用。
4.驾驶机、车、船及操作机器者工作时间禁用。 |
对本产品的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心律失常、、糖尿病、前列腺增生等患者慎用。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本品可与其它一些常规用于哮喘预防和长期治疗及治疗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的药物合用。在药物相互作用研究中,推荐剂量的本品不对下列药物产生有临床意义的药代动力学影响:茶碱、强的松、强的松龙、口服避孕药(乙炔雌二醇/炔诺酮35/1)、特非那定、地高辛和华法林。 在合并使用苯巴比妥的患者中,孟鲁司特的血浆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减少大约40%。但是不推荐调整本品的使用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