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570 |
注册证号H20150604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用温水洗净疮面后,轻轻揩干。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并加轻揉,每日数次。 |
根据病变的严重程度,应将乳膏每日1-2次涂敷于患处,使呈一薄层,可以加上轻轻揉擦。毋需在其外加上保护性包扎。因为已存在皮肤感染,不应施加封闭性包扎。不良反应偶发:敷用部位刺激性症状,如烧灼感、瘙痒。罕见:皮肤干燥、红斑、皮肤萎缩、三氯生可能引致接触性过敏反应,如已发生严重的刺激性或过敏症状,应终止治疗。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樟脑30毫克、硼酸50毫克、甘油50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1克乳膏含:活性物质卤米松一水化合物0.5毫克,三氯生10毫克。赋形剂:月桂基硫酸酯,丙烯甘油,加至1克。 |
不良反应 |
可有刺激和烧灼感,偶见过敏反应。 |
接触性过敏反应、皮肤色素沉着或继发性感染,特别是在长时间敷用后,或用于大面积皮肤或使用密封性包扎,或用于面部、腋下等皮肤通透性非常高的部位,可能发生皮下出血、唇周皮炎或红斑痤疮样皮炎、类固醇性痤疮、环纹斑、毛细血管炎或紫癜。当大面积敷用,或使用密封性包扎,或长时间地敷用时,有可能发生类固醇激素的全身性作用:抑制皮质类固醇的内源性合成,导致皮质激素亢进症状,如浮肿、萎缩纹、隐性糖尿病出现、骨质疏松症或儿童发育不全。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皮肤的病毒感染(如水痘、种牛痘后、单纯疱疹、带状疱疹),皮肤梅毒病变、皮肤结核病、红斑痤疮、口周皮炎、寻常痤疮、敷于有溃疡的部位、眼睛及眼周部位的应用;对于卤米松三氯生及其本品复方制剂中其他组分已知过敏者,由于三氯生所诱发的高敏性反应可能为皮质类固醇所掩盖。如耳鼓膜疑似或已确认穿孔,不能将乳膏用于外耳道。 |
注意事项 |
1.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4.小儿和老年人应避免大面积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无论患者年龄大小,均应避免新适确得卤米松/三氯生乳膏的长时期连续性治疗。如在可能条件下,连续性治疗不应超过2-3周。对于特殊病例,如果需将乳膏大剂量敷用,或涂于大面积皮肤上,应对患者进行经常性的医疗检查。于面部或者擦烂的部位(例如腋下),应该小心地使用本乳膏,只限短期使用。如治疗约1星期仍无改善,必须停止使用;此时建议应检定病原菌而改用一个合适的治疗。尚未见关于出现系统性不良反应,诸如对肾上腺素皮质功能影响的报道。然而,根据医学基本理论,这种危险性不排除而且特别是在大面积皮肤上,尤其是在儿科患者应用时应注意。对于儿童患者使用本乳膏,应避免作密封性包扎。本乳膏不能用于那些没有急性炎症的细菌性或霉菌性皮肤病。本乳膏不能和眼结膜或粘膜组织相接触。应该告诫患者本药品只应用以治疗他(或她)的当前皮肤病而不能送给他人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