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美罗板蓝根口服液 | 感冒灵颗粒 |
生产厂家 | 大连美罗中药厂有限公司 | 深圳同安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 10g*9袋 |
剂型 | 其他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929 | 国药准字Z44020811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支,一日4次,服时摇匀。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详细请看说明书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鼻涕,口不渴,可吐稀白痰。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糖尿病患者、上消化道溃疡患者、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等患者慎用。 5.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小儿、年老体弱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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