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艾附暖宫丸 | 悦康 |
生产厂家 | 山西晋新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州悦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素丸重20毫克 |
剂型 | 丸剂 | 丸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459 | 国药准字Z44021835 |
用法用量 | 口服。小蜜丸一次9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1-3次,或遵医嘱。 |
化学成分 | 艾叶(炭)、香附(醋制)、吴茱萸(制)、肉桂、当归、川芎、白芍(酒炒)、地黄、黄芪(蜜炙)、续断。 | 灵芝、红花、人参、附子、人工麝香、熊胆、体外培育牛黄、珍珠、蟾酥、冰片。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在临床研究中发现个别病人服药后出现口干。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高血压控制不良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6.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8.治疗月经不调,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可引起子宫平滑肌收缩,妇女经期及孕妇慎用。运动员慎用。请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2.在临床实验中有少数患者服用本品后出现心悸、心闷、胸闷或胸闷加重、胸痛等症状,停药后这些症状得到缓解或痊愈。建议在停药后去医院就诊。 3.在临床试验中有少数患者出现胸痛、腹部不适等症状,后又自行痊愈,暂无临床意义。 4.在临床试验中有极少数患者服用本品后出现轻度的肝功能异常现象,但该现象原因尚不明确,暂无临床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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