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小儿咳喘灵颗粒 | 十全大补丸 |
生产厂家 | 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 | 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大蜜丸每丸重9克 | |
剂型 | 颗粒剂 | 丸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077 | 国药准字Z22021921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3次。 |
化学成分 | 党参、炒白术、茯苓、炙甘草、当归、川穹、酒白芍、熟地黄、炙黄芪、肉桂。辅料为:炼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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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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