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0735 |
国药准字ZC20110013 |
用法用量 |
饭后含漱,成人一次10毫升;儿童一次5毫升,每次含漱2-5分钟后吐弃。(一瓶盖约10毫升) |
用此油适量涂搽患处。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葡萄糖酸氯己定0.08毫克,辅料为薄荷脑、乙醇、甘油、食用香精、纯化水。 |
松节油、桉油、肉桂油、丁香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麝香草酚等。 |
不良反应 |
1 偶见过敏反应或口腔粘膜浅表脱屑。2 长期使用能使口腔粘膜表面、牙齿着色,舌苔发黑、味觉改变。 |
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及婴儿禁用。 |
注意事项 |
1 避免接触眼睛。2 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吐出不得咽下。3 含漱3日后症状未见缓解,请向医师咨询。4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 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