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阿咖酚散 | 康得 |
生产厂家 | 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10片 | |
剂型 | 散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3367 | 国药准字H20013063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者每6小时服一次,每次服1~2片。 |
化学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咖啡因 | 乙酰氨基酚、氢溴酸右美沙芬、盐酸伪麻黄碱、马来酸氯苯那敏。 |
不良反应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 (2)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轻度嗜睡,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和食欲不振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症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伪麻黄碱、对乙酰氨基酚和氢溴酸右美沙芬过敏者禁用。 2严重冠状动脉疾患或严重高血压及有精神病史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引起排尿困难、呼吸困难、肺气肿患者应慎用; 2服药期间可引起头昏、嗜睡,故不宜驾车、高空作业及操作机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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