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维生素C片 | 小儿康颗粒 |
生产厂家 | 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 | 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10g*9袋 | |
剂型 | 片剂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1031 | 国药准字Z46020125 |
用法用量 | 口服。用于成人: 1.饮食补充:一日50~100mg。 2.慢性透析病人:一日100~200mg。 3.维生素C缺乏:一次100~200mg,一日3次。至少服2周。小儿每日100~ 300mg,至少服2周。 4.酸化尿:一日口服4~12g,分次服用,每4小时1次。 5.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每日300~600mg,分次服用。 | 开水冲服,一次5~10g,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维生素C | 地服草,谷精草,夜明砂,蚕砂,蝉蜕,谷,盐酸小檗碱,木香,党参,麦冬,玉竹,赤芍,甘草 |
不良反应 | 1.长期服用每日2~3g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大量应用(每日用量1g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 量600mg以上时)、恶心呕吐、胃痉挛。 | |
禁忌症 | 1.对盐酸小檗碱过敏者和有溶血性贫血史者禁用。 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3.糖尿病患儿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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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大量服用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 (1)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 (2)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 (3)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 (4)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 (5)血清胆红素浓度上升。 (6)尿pH下降。 2.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糖尿病(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 (7)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可引起溶血性贫血)。 (8)血色病。 (9)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可致铁吸收增加)。 (10)镰形红细胞贫血(可致溶血危象)。 3. 本品大量长期服用后,宜逐渐减量停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可分泌入乳汁。妊娠妇女每日大量摄入本品可能对胎儿有 害,但未经动物实验证实。【药物过量】过量服用可引起不良反应:每日服1~4g,可引起腹泻、皮疹、胃酸增多、 胃液反流,有时尚可见泌尿系结石、尿内草酸盐与尿酸盐排出增多、深静脉血栓 形成、血管内溶血或凝血等,有时可导致白细胞吞噬能力降低。每日用量超过 5g时,可导致溶血,重者可致命。孕妇服用大剂量时,可能产生婴儿坏血病。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本品含盐酸小檗碱。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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