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田七痛经胶囊 | 德众 |
生产厂家 | 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0.4g*12粒*2板 | 5克×12袋 |
剂型 | 胶囊剂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133 | 国药准字Z10930036 |
用法用量 |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三七、延胡索、小茴香、五灵脂、川芎、冰片、蒲黄、木香。 |
黄芪、防风、白术(炒).辅料为甘露醇、糊精、甜菊素、枸 橼酸。 |
不良反应 | ||
禁忌症 |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本品宜饭前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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