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小儿氨酚匹林片 | 小儿咳喘颗粒 |
生产厂家 | 广西亿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袋装6g(相当于原生药12.63g) | |
剂型 | 片剂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017 | 国药准字Z61020026 |
用法用量 | 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片)一日次数 1~3 10~15 0.5~1 4~616~211~1.5 一日3次 7~9 22~27 1.5~2 10~12 28~32 2~2.5 | 温开水冲服,周岁以内一次2~3g;一岁至五岁,一次3~6g;六岁以上,一次9~12g;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阿司匹林59.3毫克,对乙酰氨基酚34.4毫克。 | 腥草、麻黄、石膏、苦杏仁(炒)、黄芩、僵蚕(炒)、川贝母、天竺黄、紫苏子(炒)、桔梗、细辛、甘草等15味 |
不良反应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尚不明确 |
禁忌症 | 1.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2.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3.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药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