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0228 |
注册证号HC20170010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 |
仅限于外用。取本品适量均匀涂在患处,并轻轻按摩,每日2次。某些患者在生效后减少用药次数仍可维持疗效。每周用药不应超过100g。 |
化学成分 |
醋酸曲安奈德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泊三醇。化学名称:9,10-开环甾醇-24-环丙基-5,7,10(19),22-四烯-1,3,24-三醇。 |
不良反应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少数患者用药后可能有暂时性局部刺激,极少数患者可能发生面部皮炎。 |
禁忌症 |
感染性皮肤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钙代谢失调患者以及有维生素D中毒症状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可能对面部皮肤有刺激作用,故不宜用于面部。涂药后应小心洗去手上残留之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