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801 |
注册证号H20080325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1.胶囊剂:成人3粒,2次/d,与食物同服。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2.口服液:成人5ml,2次/d。3.已经使用本品治疗过的病人如进一步与依发韦恩或萘韦拉平合用时,剂量为2次/d,每次4粒或6.5ml。当疑及病毒对本品已有耐药而与以上两药合用时,剂量应加至533mg/133mg。4.儿童按体重给药,体重7~15kg者给12mg/kg,15~40kg给10mg/kg,每次最高不可超过400mg/100mg。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主要成份为对乙酰氨基酚126毫克,阿司匹林230毫克,咖啡因30毫克。 |
|
不良反应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无力、头痛、失眠和皮疹。2.可致血清转氨酶、甘油三酯、总胆固醇升高。3.有报道指出可引起致死性胰腺炎和血友病患者出血。4.临床研究中,1/4用药者可出现致命的实验检测异常。 |
禁忌症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孕妇和哺乳者禁用。2.肝功能不全者和血脂升高者慎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已分离到对本品敏感度降低的病毒株。2.年龄<6岁儿童尚未被列为用药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