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清热明目茶 | |
生产厂家 | 广西药用植物园制药厂 | |
规格 | ||
剂型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266 | |
用法用量 | 连袋用开水泡服,一次1袋。 | |
化学成分 | ||
不良反应 | ||
禁忌症 | 外感者禁服。 | |
注意事项 | 1.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本品应餐后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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