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双分伪麻胶囊 | 正骨水 |
生产厂家 | 深圳致君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规格 | 复方 | 88毫升/瓶 |
剂型 | 胶囊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790 | 国药准字Z45021659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用药棉蘸药液轻搽患处;重症者用药液湿透药棉敷患处1小时,每日2~3次。 |
化学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 | 九龙川 ,木香 ,海风藤 ,土鳖虫 ,豆鼓姜 ,猪牙皂 ,香加皮, 莪术, 买麻藤 ,虎杖等。 |
不良反应 | 偶见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嗜睡、口干等,可自行恢复。 | 本品刺激性强,不可内服,敷药时应注意皮肤,防止引起皮炎。 |
禁忌症 | 对其中任一种药物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血虚无瘀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⒈服用量每日不得超过8粒,疗程不超过7天。超量服用可造成头晕、失眠及精神等症状。⒉心脏病、高血压、甲亢、青光眼、呼吸困难、前列腺肥大伴排尿困难患者及精神抑郁症患者不宜服用。⒊服用后若症状未见改善或出现高热,应及时停药,并查发热原因。⒋服药期间不驾驶机动车辆、不操作机器,不从事高空作业。⒌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患者请遵医嘱。【老年患者用药】60岁以上患者请遵医嘱。 | 1.本品为外用药,忌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不能搽入伤口。3.忌生冷、油腻食物。4.儿童、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过程中如有瘙痒起疹,暂停使用。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