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清胃黄连丸 | 养阴清肺膏 |
生产厂家 | 太原大宁堂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花城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100ml | |
剂型 | 丸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1257 | 国药准字Z44020158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2~3次。 |
化学成分 | 地黄、麦冬、玄参、川贝母、白芍、牡丹皮、薄荷、甘草。辅料为蜂蜜。 | |
不良反应 | ||
禁忌症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 糖尿病 、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 医院 就诊。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 脾胃虚寒 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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