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 注射用炎琥宁 |
生产厂家 | 石药集团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 悦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瓶80mg | |
剂型 | 片剂 | 注射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0844 | 国药准字H20065986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适量使溶解。 肌内注射 一次40~80mg 一日1~2次。 静脉滴注 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滴注 一日 0.16~0.4g 一日1~2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主要成份为对乙酰氨基酚126毫克,阿司匹林230毫克,咖啡因30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炎琥宁,化学名称为:14-脱羟-11,12-二脱氢穿心莲内酯-3,19- 二琥珀酸半酯钾钠盐。分子是: C28H34KNaO10·H2O 分子量: 610.68 |
不良反应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 |
禁忌症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需输注前新鲜配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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