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四物益母丸 | 益母草颗粒 |
生产厂家 | 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 | 广西日田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规格 | 9克/袋 | 15克*10袋 |
剂型 | 丸剂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435 | 国药准字Z45021433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化学成分 | 熟地黄、当归(酒炒)、白芍(麸炒)、川芎、益母草。 | 益母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不良反应 | 详细请看说明书 | |
禁忌症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酸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6.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1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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