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烟酸片 | 浦秀 |
生产厂家 | 贵州光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50mg | 5mg*60片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2020136 | 国药准字H20030532 |
用法用量 | 推荐膳食每日摄入量:初生~3岁为5~9mg,4~6岁为12mg,7~10岁为13mg,男性青少年及成人为15~20mg,女性青少年及成人为13~15mg,孕妇为17mg,乳母为20mg。口服:1.成人:(1)糙皮病,常用量:每次50~100mg,每日500mg,如有胃部不适,宜与牛奶同服或进餐时服,一般同时服用维生素B1、B2、B6各5mg。(2)抗高血脂,开始口服100mg,一日3次,4~7日后可增加至每次1~2g,一日3次。2.儿童:糙皮病,常用量:每次25~50mg,一日2~3次。 | 推荐剂量为每天服药1次,一次10mg(一次1片),早晨单独服用或与早餐同时服用。如体重减轻不明显,4周后剂量可增加至每天15mg(1片半),若患者无法耐受10mg(1片)/日剂量,可降至5mg(半片)/日。不推荐使用15 mg(1片半)/日以上的剂量。 |
化学成分 | 烟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西布曲明。 |
不良反应 | 1.烟酸在肾功能正常时几乎不会发生毒性反应。2.烟酸的一般反应有:感觉温热、皮肤发红,特别在脸面和颈部,头痛。3.大量烟酸可导致腹泻、头晕、乏力、皮肤干燥、瘙痒、眼干燥、恶心、呕吐、胃痛等。4.偶尔大量应用烟酸可致高血糖、高尿酸、心律失常、肝毒性反应。5.一般服用烟酸2周后,血管扩张及胃肠道不适可渐适应,逐渐增加用量可避免上述反应。如有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胃肠道不适,应减小剂量。 | 1. 常见不良反应有:口干、厌食、失眠、便秘等。 2. 其它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有发热、心率增快、血压升高、呼吸困难以及腹泻、胃肠炎等。 3. 本品可以引起肝功能异常,常随进一步的治疗而消失,尚有明确的剂量-反应关系。 4. 另外还可见肢体痉挛、张力增加、思维异常、癫痫发作、间质性肾炎、月经紊乱、外周性水肿;关节炎、皮肤瘙痒、感觉异常、弱视等反应。 |
禁忌症 | (1)对本药过敏者。(2)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或动脉出血 者。(3)原因未明的氨基转移酶升高或活动性肝病患者。 | 1. 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治疗的患者。 2. 接受其它中枢性食欲抑制药治疗的患者。 3. 神经性厌食的患者。 4. 对本品成份过敏的患者。 5. 血压不能控制或控制不好的高血压患者。 6. 有冠心病、心衰、心律失常和中风的患者。 7.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1)动脉出血。(2)糖尿病(烟酸用量大可影响糖耐量)。(3)青光眼。(4)痛风。(5)高尿酸血症。(6)肝病。(7)溃疡病(用量大可引起溃疡活动)。(8)低血压。2.对诊断的干扰:荧光测定尿中儿茶酚胺浓度呈假阳性,尿糖班氏试剂测定呈假阳性,血尿酸测定可增高(仅在应用大剂量烟酸时发生)。3.给药过程中应注意检查肝功能、血糖。 | 1.肥胖症的治疗应以饮食控制和运动为基础。 2.库欣综合征及甲状腺功能低下引起的肥胖者应排除在应用本品范围之外。 3.高血压病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4.因可能增加或加重胆结石的形成,故胆石症患者应慎用本品。 5.本品可引起瞳孔扩大,应慎用于闭角型青光眼患者。 6.有癫痫病史的患者应慎用,对于有癫痫发作的患者应停止使用。 7.有可能会影响判断、思维或运动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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