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金复 | 正骨水 |
生产厂家 |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规格 |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44mg | 88毫升/瓶 |
剂型 | 片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0084 | 国药准字Z45021659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2次。 | 用药棉蘸药液轻搽患处;重症者用药液湿透药棉敷患处1小时,每日2~3次。 |
化学成分 | 桔梗、连翘、淡豆豉、甘草、淡竹叶、金银花、荆芥穗、牛蒡子、薄荷脑、对乙酰氨基酚。 | 九龙川 ,木香 ,海风藤 ,土鳖虫 ,豆鼓姜 ,猪牙皂 ,香加皮, 莪术, 买麻藤 ,虎杖等。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本品刺激性强,不可内服,敷药时应注意皮肤,防止引起皮炎。 |
禁忌症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孕妇禁用;血虚无瘀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3.本品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服用时注意:(1)常规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贫血、肝肾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注意事项:A.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道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B.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C.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D.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E.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F.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G.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H.对诊断的干扰:a.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已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b.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c.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用亚硝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d.肝功能试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LDH、血清转氨酶均可增高。(4)本品可透过胎盘和在乳汁中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5)3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6)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 1.本品为外用药,忌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不能搽入伤口。3.忌生冷、油腻食物。4.儿童、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过程中如有瘙痒起疹,暂停使用。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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