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咳露口服液 | 复方甘草片 |
生产厂家 | 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规格 | 每瓶装120ml | 100s*300 |
剂型 | 其他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542 | 国药准字H62020193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口含服,一次1片,一日6~9片。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甘草浸膏粉112.5mg,阿片粉4mg,樟脑2mg,八角茴香油2mg,苯甲酸钠2mg。辅料为:甘露醇、β-环糊精、阿斯巴甜、聚乙烯吡咯烷酮(PVP)、滑石粉、薄荷脑、薄荷油、乙醇。 | |
不良反应 | 个别病人含药后,会出现瞬间刺激感,但不影响疗效。 | |
禁忌症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糖尿病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长期服用,如服用3~7天症状未缓解,请即时咨询医师。 2.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胃炎及胃溃疡患者慎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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