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复方鱼腥草合剂 | 狮马龙 |
生产厂家 | 浙江惠松制药有限公司 | 英吉利制药厂有限公司 |
规格 | 10毫升/支 | 40ml/瓶 |
剂型 | 溶液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98 | 国药准字ZC20110013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30毫升,一日3次。 | 用此油适量涂搽患处。 |
化学成分 |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辅料为蔗糖、蜂蜜、苯甲酸钠、羟苯乙酯。 | 松节油、桉油、肉桂油、丁香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麝香草酚等。 |
不良反应 | 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 | |
禁忌症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及婴儿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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