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咳宁颗粒 | |
生产厂家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规格 | ||
剂型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401 | |
用法用量 | 用开水冲服,一次10克 ,一日3次。 | |
化学成分 | ||
不良反应 | ||
禁忌症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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