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塞隆风湿酒 | |
生产厂家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药酒厂 | |
规格 | ||
剂型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33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0毫升,一日3次。疗程一个月。 | |
化学成分 | ||
不良反应 | 偶见口干,咽痛,心悸,颜面潮红,食欲减退。 | |
禁忌症 | 儿童、孕妇禁用;高血压、肝肾功能不全及对酒精过敏者禁服。风寒外感、湿热有痰时禁服。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发热病人暂停服用。不胜酒力者慎用。5.低温会出现少量沉淀,服用时先置水中加温。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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