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麦芙欣 | 健脾壮腰药酒 |
生产厂家 | 天津市天骄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20g:0.15g | 450g/瓶 |
剂型 | 凝胶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244 | 国药准字Z32021046 |
用法用量 | 清洗患处后,适量涂用,每日早、晚各1次。 1.酒渣鼻红斑:2周为一疗程,连用8周。 2.炎症性丘疹、脓庖:4周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20~30毫升,早晨及临睡前各服一次。 |
化学成分 | 甲硝唑 | 黄芪、党参、续断、地黄、牛膝、制何首乌、杜仲、当归、茯苓、龙眼肉等14味。 |
不良反应 | 少数患者可有短暂的红斑、皮肤干燥、烧灼感和皮肤刺激性反应。 因本品可自粘膜吸收,长期大量使用后可能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 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部不适、口腔金属味等胃肠道反应;可逆性粒细胞减少;头 痛、眩晕、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及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 胱炎、尿液颜色发黑等其他反应。 | |
禁忌症 | 对本品或或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患者以及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 用。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注意事项 | 1.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2.使用过程中,避免接触眼睛。 3.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及时停药。 4.接受抗凝血药治疗的患者、肝、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 5.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发现,甲硝唑腹腔给药后,对胎仔有毒性。而目前对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尚 缺乏足够和严密的对照研究,因此,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儿童应慎用。【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由于肝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药代动力学有所改变,因此应慎用。 | 1.忌生冷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5.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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