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舍兰 | 腰痛宁胶囊 |
生产厂家 |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 颈复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规格 | 20毫克 | 0.3g*20粒/盒 |
剂型 | 胶囊剂 | 胶囊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284 | 国药准字Z13020898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1次(每24小时),必要时可加服1粒,用温开水送服。本品必须整粒吞服,不可咀嚼或压碎,更不可将本品压碎于食物中服用。 | 黄酒兑少量温开水送服。一次4-6粒,一日1次。睡前半小时服或遵医嘱。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化学名称为:5-甲氧基-2-〔〔(4-甲氧基-3,5-二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H-苯并咪唑。 | 马钱子粉(调制)、土鳖虫、麻黄、乳香、没药、川牛膝、全蝎、僵蚕、苍术、甘草。 |
不良反应 | 本品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腹泻、恶心、呕吐、便秘、腹痛及腹胀。偶见头晕、嗜睡、乏力、睡眠紊乱、感觉异常、皮疹、瘙痒、荨麻疹、肝功能试验异常等。罕有多汗、周围血管性水肿、低钠血症;血管水肿、发热及过敏性休克;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可逆性精神错乱、易激惹、抑郁、攻击和幻觉;男子女性型乳房;口干、味觉异常、口炎、念珠菌病;脱发、光过敏、多形性红斑;肝性脑病(先前有严重肝病者),黄疸性或非黄疸性肝炎、肝衰竭;支气管痉挛;关节痛、肌痛、肌肉疲劳;间质性肾炎;视力模糊。 | 检测数据显示:恶心、呕吐、胃腹胀痛、腹泻、皮疹、瘙痒、头晕、头痛、失眠、口舌麻木、心悸、血压升高、潮红等;过敏反应如发热、胸闷等。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婴幼儿禁用。 | (1)孕妇、小儿及心脏病患者禁服。 (2)风湿热体温37.5℃以上应慎服或采用其它抗风湿治疗,合并高血压23/13Kpa(170/100mmHg)不宜应用。 (3)脑溢血后遗症及脑血栓形成的后遗症偏瘫患者试服时遵医嘱。 (4)对本品或组方的成分过敏的患者慎用。 (5)注意癫痫患者忌服。 |
注意事项 | 1.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两个月以内不得再次服用,如症状反复,应立即就医。3.本品在以下情况下请勿使用:吞咽困难或疼痛;呕血;便血或黑便。这些可能是严重情况的征兆,请咨询医师。4.肝功能不全或血象不正常的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假如出现烧心持续或加重症状,请停用本品并去医院就诊。6.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7.孕期、哺乳期妇女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如出现胃肠道不适等反应,改为晚饭后服用可减轻症状。 (2)心脏病、高血压、脾胃虚寒者慎用;运动员慎用。 (3)本品不可过量久服,建议两周为一个疗程。 (4)服药后如出现口舌麻木、肌肉抽搐等症状,多饮温开水即可缓解,或遵医嘱。 (5)本品使用黄酒送服可以引药归经,但应注意避免与头孢类、硝咪唑类等药物同时使用;对酒精过敏者应使用温开水送服。 (6)本品含马钱子粉,应避免与含马钱子的药物合并使用;本品含麻黄,应避免与麻黄及含麻黄组份的药物合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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