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萘敏维滴眼液 | 立宝舒 |
生产厂家 | 北京银建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7ml | 10g:20mg(0.2%) |
剂型 | 滴剂 | 凝胶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663 | 国药准字J20160001 |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4次。 | 本品用于治疗干眼症时,针对不同个体,剂量可有所不同。根据症状的严重性,在泪囊旁滴入一滴,每天3-5次或更多,在入睡前大约30分钟时使用。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盐酸萘唑林,马来酸氯苯那敏,维生素B12。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波姆 。 |
不良反应 | 局部反应:瞳孔散大,加重充血、刺激、眼部不适、视物模糊,点状角膜炎,流泪,眼内压升高。全身症状:晕眩,头痛,恶心,发汗,焦躁,瞌睡,虚弱,血压升高,心律不齐,高血糖。 | 使用本品可能引起短暂的视力模糊。对本品中所含的防腐剂(西曲溴铵)发生眼睛过敏的情况很少见。只有在个别病例中出现了对某一成份的不耐受。 |
禁忌症 | 1.闭角型青光眼。2.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
注意事项 | .高血压,心血管异常,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感染或外伤病人应慎用本品。2.保存于小儿手拿不到的位置。 | 1.使用前应摘除隐形眼镜,滴入本品后至少30分钟后才可佩戴。 2.对驾驶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尽管按照说明方法使用,由于使用凝胶后形成斑点状物,本品还是有可能影响视力约5分钟,因此患者应该在驾驶和操纵机器时加以小心。 3.未打开包装的药品保质期为36个月。过期后,不可以使用(参见外部标识和管的折叠处)。开封后28天,残留的眼胶必须弃去。 4.本品应保存在安全之处,避免儿童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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