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凡诺 | 申春 |
生产厂家 | 北京康蒂尼药业有限公司 |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2.9g*6袋 | |
剂型 | 片剂 | 其他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250 | 国药准字Z20143023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6片,每4~6小时一次,咀嚼服或加以溶化后口服。 | 置袋泡茶于杯中,以沸水200毫升左右冲泡并加盖,约10分种后,充分振摇,趁热服用。一次1袋,一日2次。 |
化学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盐酸伪麻黄碱,马来酸氯苯耶敏 | 紫菀(制)、白前、荆芥、甘草、百部(制)、桔梗、陈皮。 |
不良反应 | 有时有轻度头晕、嗜睡、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
禁忌症 | 1.对本品中任一组分过敏者禁用。2.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器及高空作业者工作时间禁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8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患有慢性肺病引起的呼吸困难患者不宜服用本品。 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止嗽袋泡茶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