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复方氨酚美沙糖浆 | 双氯芬酸钠滴眼液 |
生产厂家 | 史达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 四川升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复方 | 8毫升×8毫克 |
剂型 | 溶液剂 | 滴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2533 | 国药准字H20063524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一日4~6次,一次1滴;眼科手术用药: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次1滴。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
化学成分 | 每毫升含对乙酰氨基酚15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0.75毫克、盐酸甲基麻黄碱0.45毫克、愈创甘油醚4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12毫克 | 双氯芬酸钠,其化学名称为:2-[(2,6-二氯苯基)氨基]-苯乙酸钠 |
不良反应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滴眼有短暂烧灼、刺痛、流泪等,极少数可有结膜充血、视物模糊。不足3%患者可出现乏力、困倦、恶心等全身反应。 |
禁忌症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2岁以下儿童禁用。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4.哺乳期妇女、精神抑郁症、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动能亢进、青光眼、糖尿病、前列腺肥大等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时间内慎用。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 2本品可妨碍血小板凝聚,有增加眼组织术中或术后出血的倾向。 3戴接触镜者禁用本品,但角膜屈光术后暂时配戴治疗性亲水软镜者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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