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758 |
注册证号Z20060003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包) 一日次数 1-2 10-15 1~1.5 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 4-6 16-21 1.5~2 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 7-9 22-27 2~3小时内不超过4次。10-12 28-32 3-3.5 |
用于口服,本品适宜在餐前30分钟用较多的凉开水送服。成人:急性病患者:每次1粒,每天3-4次。慢性病患者:每次1粒,每天2次。功能性鼻内窥镜手术后治疗:每次1粒,每日3次,3-4周以上。最后一次剂量可在晚上临睡前服用,利用夜间休息。 |
化学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 |
标准桃金娘油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本品即使在使用大剂量时亦极少发生不良反应。极个别有胃肠道不适及原有的肾结石和胆结石的移动。偶有过敏反应,如:皮疹、面部浮肿、呼吸困难和循环障碍。 |
禁忌症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不宜使用。 |
注意事项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本胶囊不可打开或嚼破后服用。在20余年的临床应用史中只有极个别的胃肠道不适报道。本品不含糖,因而可用于糖尿病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