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470 |
注册证号X20000476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9次。 |
口服,袋内容物应吞服,不要咀嚼,下述剂量每天分3~4次口服; -溃疡性结肠炎:急性期:4g/天(8袋) 缓解期:1.5g/天(3袋), 克罗恩病:缓解期:2g/天(4袋).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维生素U(碘甲基蛋氨酸)50毫克,氢氧化铝140毫克,颠茄浸膏16毫克。 |
|
不良反应 |
1.老年人长期应用会导致骨质疏松。 2.少见眼痛、眼压升高、皮疹。 11.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 |
少见,艾迪莎治疗开始时可能会出现头痛、恶心、呕吐。如出现以下症状,必须停药:急性胰腺炎白细胞减少症,但上述症状极为罕见,停药后预后良好。极个别病人可出现心包炎和心肌炎。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对水杨酸制剂过敏者;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
注意事项 |
1.该药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反流性食管炎、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艾迪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