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 |
生产厂家 | 太阳石(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
剂型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859 | |
用法用量 | 口服,二岁以内一次5毫升;三—四岁一次7.5毫升,五—七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
化学成分 | 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甜菊糖、苯甲酸钠。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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