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烟酸片 | 小儿康颗粒 |
生产厂家 | 山西星火维敏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10g*9袋 | |
剂型 | 片剂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0957 | 国药准字Z46020125 |
用法用量 | 推荐膳食每日摄入量:初生~3岁为5~9mg,4~6岁为12mg,7~10岁为 13mg,男性青少年及成人为15~20mg,女性青少年及成人为13~15mg,孕妇 为17mg,乳母为20mg。 口服: 1.成人: (1)糙皮病,常用量:每次50~100mg,每日500mg,如有胃部不适,宜与 牛奶同服或进餐时服,一般同时服用维生素B1、B2、B6各5mg。 (2)抗高血脂,开始口服100mg,一日3次,4~7日后可增加至每次1~2g, 一日3次。 2.儿童:糙皮病,常用量:每次25~50mg,一日2~3次。 | 开水冲服,一次5~10g,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烟酸 | 地服草,谷精草,夜明砂,蚕砂,蝉蜕,谷,盐酸小檗碱,木香,党参,麦冬,玉竹,赤芍,甘草 |
不良反应 | 1.烟酸在肾功能正常时几乎不会发生毒性反应。 2.烟酸的一般反应有:感觉温热、皮肤发红,特别在脸面和颈部,头痛。 3.大量烟酸可导致腹泻、头晕、乏力、皮肤干燥、瘙痒、眼干燥、恶心、呕 吐、胃痛等。 4.偶尔大量应用烟酸可致高血糖、高尿酸、心律失常、肝毒性反应。 5.一般服用烟酸2周后,血管扩张及胃肠道不适可渐适应,逐渐增加用量可 避免上述反应。如有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胃肠道不适,应减小剂量。 | |
禁忌症 | 1.对盐酸小檗碱过敏者和有溶血性贫血史者禁用。 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3.糖尿病患儿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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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 (1)动脉出血。 (2)糖尿病(烟酸用量大可影响糖耐量)。 (3)青光眼。 (4)痛风。 (5)高尿酸血症。 (6)肝病。 (7)溃疡病(用量大可引起溃疡活动)。 (8)低血压。 2.对诊断的干扰:荧光测定尿中儿茶酚胺浓度呈假阳性,尿糖班氏试剂测定 呈假阳性,血尿酸测定可增高(仅在应用大剂量烟酸时发生)。 3.给药过程中应注意检查肝功能、血糖。【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烟酸在儿童中降血脂作用未经临床试验,2岁以下小儿胆固醇为正常发育所 需,不推荐应用烟酸降低血脂。【药物过量】用量超过需要时,绝大部分可经肾排出。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本品含盐酸小檗碱。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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