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3695 |
注册证号Z20060003 |
用法用量 |
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用于口服,本品适宜在餐前30分钟用较多的凉开水送服。成人:急性病患者:每次1粒,每天3-4次。慢性病患者:每次1粒,每天2次。功能性鼻内窥镜手术后治疗:每次1粒,每日3次,3-4周以上。最后一次剂量可在晚上临睡前服用,利用夜间休息。 |
化学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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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桃金娘油 |
不良反应 |
有嗜睡、头晕、口干、恶心、头痛、便秘、乏力、胸闷、易激动、暖气、食欲缺乏、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克自行消失。超大剂量服用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本品即使在使用大剂量时亦极少发生不良反应。极个别有胃肠道不适及原有的肾结石和胆结石的移动。偶有过敏反应,如:皮疹、面部浮肿、呼吸困难和循环障碍。 |
禁忌症 |
对该药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不宜使用。 |
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服用该药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青光眼患者及老年人慎用。 7.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消化道溃疡、抑郁症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9.运动员慎用。 10.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胶囊不可打开或嚼破后服用。在20余年的临床应用史中只有极个别的胃肠道不适报道。本品不含糖,因而可用于糖尿病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