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珍珠明目滴眼液 | 狮马龙 |
生产厂家 | 苏州太湖美药业有限公司 | 英吉利制药厂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支装8ml,10ml,15ml。 | 40ml/瓶 |
剂型 | 滴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60078 | 国药准字ZC20110013 |
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用此油适量涂搽患处。 |
化学成分 | 珍珠液、冰片、辅料为氯化钠、羟苯乙酯。 |
松节油、桉油、肉桂油、丁香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麝香草酚等。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婴儿禁用。 |
注意事项 |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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