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赖氨酸磷酸氢钙颗粒 |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7AA-Ⅰ) |
生产厂家 | 山西星火维敏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250m1:7.49g(总氨基酸) | |
剂型 | 颗粒剂 | 注射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3847 | 国药准字H20063930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温开水冲服。 | 中心静脉插管或静脉滴注。一日250~1000ml;成人滴速每1分钟40滴,儿童、老人及重病者滴速宜更慢。应按年龄、病情和体重增减剂量。 |
化学成分 | 赖氨酸磷酸氢钙 | 本品为复方制剂,是由十七种氨基酸及山梨醇配制而成的灭菌水溶液。其组分(1000ml) |
不良反应 | 钙剂按推荐剂量服用,少有不良反应,可有嗳气,便秘,腹部不适。少见的不良反应有高钙血症和肾结石,易发生于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或患有肾功能损害时,表现为厌食、恶心、呕吐,便秘,腹痛,肌肉软弱无力,心律失常、意识模糊、高血压以及骨石灰沉着等。长期服用可致反跳性胃酸分泌增高。 | 滴注速度过快可引起面部潮红、多汗、恶心、呕吐、头痛和气喘,有可能导致血栓性静脉炎。肝肾功能不全者可能导致高氮血症和血浆尿素氮升高。 |
禁忌症 | 1.高钙血症、高钙尿症患者禁用。 2.含钙肾结石或有肾结石病史者禁用。 3.类肉瘤病(可加重高钙血症)患者禁用。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氮质血症、无尿、心及酸中毒未纠正前禁用。 |
注意事项 | 1.慢性腹泻或胃肠道吸收功能障碍患者慎用。 2.高氯血症、酸中毒及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急性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慎用。 4.心室颤动者慎用。 5.服用洋地黄类药物期间慎用。 6.长期或大剂量应用钙剂可致血清磷浓度降低。 7.长期大量用药应定期测血清钙浓度、尿钙排泄量;血清钾、镁、磷浓度;血压及心电图。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与磺胺类药物、对氨水杨酸配伍使用。 2注射后剩余药液不能储存再用。用前必须详细检查药液,如发现瓶身破裂、漏气、变色、发霉、沉淀、变质等异常现象时绝对不能使。 3本品遇冷能析出结晶,应微温溶解,待冷至37℃,溶液澄明后方可使用。如药液发生浑浊、沉淀时不可再用。 4本品系盐酸盐,大量输入可能导致酸碱失衡;大量应用或并用电解质输液时,应注意电解质与酸碱平衡。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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