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肌苷颗粒 | 乙肝扶正胶囊 |
生产厂家 | 药都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健民集团随州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0.2克 | 0.25g*60粒 |
剂型 | 颗粒剂 | 胶囊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469 | 国药准字Z42020338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包,儿童一次0.5~1包,一日3次。温开水冲服。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苷 | 何首乌 虎杖 贯众 肉桂 明矾 石榴皮 当归 丹参 沙苑子 人参 麻黄 |
不良反应 | 偶见胃部不适。 |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反流性食 管炎、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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