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469 |
国药准字H20053547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包,儿童一次0.5~1包,一日3次。温开水冲服。 |
1.口服用DMSA,一次0.5g,每日3次,连用3天,停4天,7日为一疗程。另一用法是成人每日4g,儿童2.0g,分3~4次服(或每日70mg/kg,分2次服用),4周为一疗程。2.注射用其钠盐,用Na-DMS 1.0g溶于10%葡萄糖注射液40ml中缓慢静脉注射,每日1~2次,5~7日为一疗程,可间断使用数个疗程。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苷 |
二巯丁二酸 |
不良反应 |
偶见胃部不适。 |
不明显,可有口臭、头痛、恶心、呕吐、腹泻、腹胀、食欲减退、乏力、四肢酸痛、牙龈及皮下出血,少数有发热、皮疹、血清ALT升高等。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有严重肝功能损害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Na-DMS粉剂溶解后立即使用,水溶性不稳定,不宜静脉滴注。正常为无色或微红色,如呈土黄色或混浊,则不可用。有肝脏疾病者应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