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524 |
国药准字H10970176 |
用法用量 |
1. 皮肤感染 涂于患处,一日2~3次。 2. 阴道炎 阴道用药,一次0.15g,每晚1次,连续7日。 |
口服,念珠菌病及皮肤真菌病,50mg~100mg/次,1次/日。阴道念珠菌病150mg/次,1次/日。治疗隐球菌脑膜炎及其他部位感染,常用剂量为首日400mg,随后200mg~400mg/日。儿童应慎用。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组分为:克霉唑和尿素 |
氟康唑 |
不良反应 |
偶可引起皮疹、皮肤烧灼感、瘙痒、刺痛、水肿、红斑等皮肤刺激症状 |
1.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2.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3.肝毒性: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患者。4.可见头痛、头昏。5.某些患者,尤其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6.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检查指标改变,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患者。 |
禁忌症 |
对本品中的所有组份或对皮质类固醇药物或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动物实验未发现本品中克霉唑有致癌和致精子染色体畸变的作用。2.避免接触眼睛。3.本品偶可引起局部皮肤过敏,一旦发生,应立即停药。4.应用本品治疗皮肤念珠菌病时,避免将敷料紧压在药品上或封包,以免酵母菌生长。 |
1.该品与其他吡咯类药物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该品。2.由于该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2.该品应用疗程应视感染部位及个体治疗反应而定。一般治疗应持续至真菌感染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指标显示真菌感染消失为止。隐球菌脑膜炎或反复发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艾滋病患者需用该品长期维持治疗以防止复发。3.接受骨髓移植者,如严重粒细胞减少已先期发生,则应预防性使用该品,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上升至1×109/L以上后7天。4.肾功能损害者,可按前述方案调整用药剂量(见 用法用量);血液透析患者在每次透析后可给予该品一日量,因为3小时血液透析可使该品的血药浓度降低约50%。的风格的风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