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524 |
国药准字H20051101 |
用法用量 |
1. 皮肤感染 涂于患处,一日2~3次。 2. 阴道炎 阴道用药,一次0.15g,每晚1次,连续7日。 |
口服,念珠菌病及皮肤真菌病,50mg~100mg/次,1次/日。阴道念珠菌病150mg/次,1次/日。治疗隐球菌脑膜炎及其他部位感染,常用剂量为首日400mg,随后200mg~401mg/日。儿童应慎用。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组分为:克霉唑和尿素 |
氟康唑 |
不良反应 |
偶可引起皮疹、皮肤烧灼感、瘙痒、刺痛、水肿、红斑等皮肤刺激症状 |
虽然不能确定所有事件均是由氟康唑引起的,但我们仍在此报告了在临床试验期间及产品上市后的报告中所收集到的所有不良事件。 氟康唑通常耐受良好。 在临床试验过程中观察到的、并与氟康唑相关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 中枢和周围神经系统:头痛。 皮肤:皮疹。 胃肠道症状:腹痛、腹泻、胃肠胀气、恶心。某些患者,尤其是那些有严重基础病的患者,如艾滋病和癌症患者,在接受氟康唑和其它对照药治疗时观察到肾功能和血液学检查结果的改变及肝功能异常 |
禁忌症 |
对本品中的所有组份或对皮质类固醇药物或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氟康唑和其它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根据多剂量药物相互作用研究结果,多剂量接受氟康唑每日400mg或更高剂量治疗的患者禁止同时服用特非那定。接受氟康唑治疗的患者禁止同时服用西沙必利。 |
注意事项 |
1.动物实验未发现本品中克霉唑有致癌和致精子染色体畸变的作用。2.避免接触眼睛。3.本品偶可引起局部皮肤过敏,一旦发生,应立即停药。4.应用本品治疗皮肤念珠菌病时,避免将敷料紧压在药品上或封包,以免酵母菌生长。 |
但尚不明确该结果的临床意义及与治疗药物的关系。 肝胆系统:肝毒性,包括罕见的致死性肝毒性病例,碱性磷酸酶升高,胆红素升高和SGOT及SGPT升高。 另外,本品上市后发生了下列不良事件: 中枢和周围神经系统:眩晕、抽搐。 皮肤:脱发、剥脱性皮肤病,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及中毒性表皮溶解性坏死。 胃肠道症状:消化不良、呕吐。 造血和淋巴系统:白细胞减少,包括中性粒细胞减少和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 免疫系统:过敏反应(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面部浮肿、瘙痒)。 肝胆系统:肝衰竭、药物性肝炎、肝细胞坏死、黄疸。 代谢/营养:高胆固醇血症、高甘油三酯血症、低钾血症。 其他感官:味觉异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