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 感冒灵颗粒 |
生产厂家 | 河北美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广州花城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对乙酰胺基酚0.125克,人工牛黄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 | |
剂型 | 颗粒剂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3887 | 国药准字Z44020081 |
用法用量 | 温水冲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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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蔗糖。 |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
禁忌症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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