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2313 |
国药准字H20153294 |
用法用量 |
外用。寻常痤疮:每晚1次,于睡前将药轻轻涂于患处。银屑病、鱼鳞病等皮疹位于遮盖部位的可一日1-3次或遵医嘱。用毕应洗手。 |
局部外用,用时摇匀,取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全反式维A酸。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00毫升含炉甘石150克、氧化锌50克、甘油50毫升。 |
不良反应 |
外用本品可能会引起皮肤刺激症状,如灼感、红斑及脱屑,可能使皮损更明显,但同时表明药物正在起作用,不是病情的加重。皮肤多半可适应及耐受,刺激现象可逐步消失。若刺激现象持续或加重,可在医师指导下间歇用药,或暂停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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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1. 妊娠起初3个月内妇女禁用。2. 哺乳期妇女禁用。3.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4. 眼部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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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湿疹、晒伤、急性和亚急性皮炎、酒渣鼻患者不宜使用。2. 不宜使用于皮肤皱折部位。3. 用药期间勿用其它可导致皮肤刺激及破损的药物、化妆品或清洁剂,以免加重皮 肤反应、导致药物吸收增加及引起系统不良反应。4. 日光可加重维A酸对皮肤的刺激导致维A酸分解,动物实验提示维A酸可增强紫外线致癌能力,因此本品最宜在晚间及睡前应用,治疗过程应避免日晒,或采用遮光措施。5. 本品不宜大面积应用,日用量不应超过20g。6. 因本品有引起严重刺激和脱屑的可能,开始可采取隔天用药或每3天用药1次的治疗方案;最好先采用浓度低的制剂,待耐受后再改用较高浓度的制剂。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本品不宜用于有渗出液的皮肤。4.用时摇匀。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