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对乙酰氨基酚糖浆 | 惠菲宁 |
生产厂家 | 北京首儿药厂 | 惠氏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100ml:2.40g | 100ml |
剂型 | 溶液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952 | 国药准字H20030054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次数1~2 10~15 5~8 若持续高热或疼痛, 3~6 16~21 8~10 可间隔4~6小时可重复 7~9 22~27 10~12 用药一次,24小时 10~12 28~32 12~15 内不超过4次。 | 口服。成年人:一次1O毫升。一日3次。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详见说明书。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瓶含对乙酰氨基酚2.40克,辅料为:乙醇、丙二醇、甘油、蔗糖、薄荷脑、羟本乙酯、草莓香精、苋菜红、纯化水。 |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详细请看说明书 |
禁忌症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每日剂量不超过4次,疗程不超过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4.心脏病、高血压,甲亢,糖尿病、哮喘、青光眼、肺气肿、前列腺肥大等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驾驶机动车。操作机器以及高空作业者工作时间禁用。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8.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请即就医。 9.请将本品放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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