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复方氨酚烷胺颗粒 | 华而灵 |
生产厂家 | 邢台牛城制药有限公司 |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0.325克与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与愈创木酚 | |
剂型 | 颗粒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418 | 国药准字H20051388 |
用法用量 | 冲服。2-5岁一次1袋,5-12岁一次1-2袋,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6~8小时一次,每次2片,24小时不超过8片;6~11岁儿童:每6~8小时一次,每次1片,24小时不超过4片。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对乙酰氨基酚0.1g,盐酸金刚烷胺0.04g,人工牛黄4mg,咖啡因6mg,马来酸氯苯那敏0.8mg。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325mg、盐酸伪麻黄碱30mg、氢溴酸右美沙芬15mg、愈创木酚甘油醚200mg |
不良反应 | (1)偶见皮疹、恶心、呕吐、出汗、腹痛、厌食及面色苍白等,个别患者初服后出现嗜睡或轻度头昏,停药后症状消失。 (2)偶致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而出现紫绀。长期或大量使用对肝、肾功能均有损害。 (3)有时可致幻觉、精神紊乱,偶见有语言含糊不清、不自主眼球运动,一般是中枢神经系统兴奋过度或中毒的表现。 (4)对老年患者,可致排尿困难、昏厥,常引起体位性低血压。 (5)偶见白细胞减少。 (6)较顽固的不良反应有:注意力不能集中、头晕目眩、易激动、厌食、神经质、皮肤出现紫红色网状斑点或网状青斑、睡眠障碍、梦魇等。少见头 | 偶见嗜睡、胃肠不适、恶心、腹泻、头晕、多汗、失眠、心悸及一过性ALT升高;偶见皮疹 |
禁忌症 |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患者禁用。 | 对本药成份过敏者禁用。正在服用或2周内服用过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者禁用,如不清楚是否服用MAOI制剂请咨询医生 |
注意事项 | (1)服用本品后避免开车、高空作业。 (2)服用本品时饮酒,会增加本品的不良反应。 (3)下列情况应慎用:①肝、肾功能不全者。②脑血管病史、反复发作的湿疹样皮疹病史、末梢性水肿、充血性心力衰竭、精神病或严重神经官能症、癫痫病史者。 (4)交叉过敏反应:对少数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服用后可能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5)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功能损害。 (6)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血糖可得假性低值;用磷钨酸法测定血清尿酸可得假性高值;用亚硝基萘酚试剂对尿5-羟吲哚醋酸作定性过筛试验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不受影响;应用一次大剂量或长期应用小剂量,可使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血清乳酸脱氢酶及血清转氨酶增高。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中金刚烷胺、对乙酰氨基酚、人工牛黄均可通过胎盘,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对胚胎有毒性且能致畸;除人工牛黄不详外,均能通过乳汁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不推荐使用。 【老年患者用药】 因肝、肾功能减退,应慎用。 | 1持续用药不得超过7天。如用于解热服用3日或镇痛服用5日仍不见症状缓解或消失,应请医生诊治。 2患有抑郁症、高血压、心脏病、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哮喘、青光眼、肺气肿、慢性肺部疾病、呼吸困难或前列腺肥大引起排尿困难的病人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3吸烟、哮喘、肺气肿引起的长期慢性咳嗽或咳嗽伴有粘痰者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4不得与其他含本品成份的药物同时服用。 5服药期间避免同时饮用酒精类饮品。6如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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