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氨酚烷胺颗粒对比
基本资料对比
名称 复方氨酚烷胺颗粒 氨金黄敏颗粒
生产厂家 邢台牛城制药有限公司 海南百信药业有限公司制药厂
规格 复方制剂
剂型 颗粒剂 颗粒剂
说明书对比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4418 国药准字H20046526
用法用量 冲服。2-5岁一次1袋,5-12岁一次1-2袋,一日2次或遵医嘱。 口服,温水冲服。
12岁以下儿童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包) 次数:
1-3岁,10-15kg,0.5-1,一日3次;
4-6岁,16-21kg,1,一日3次;
7-9岁,22-27kg,1.5,一日3次;
10-12岁,28-32kg,2,一日3次。
化学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对乙酰氨基酚0.1g,盐酸金刚烷胺0.04g,人工牛黄4mg,咖啡因6mg,马来酸氯苯那敏0.8m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50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辅料为蔗糖、聚维酮K30、柠檬黄、草莓香精。
不良反应 (1)偶见皮疹、恶心、呕吐、出汗、腹痛、厌食及面色苍白等,个别患者初服后出现嗜睡或轻度头昏,停药后症状消失。 (2)偶致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而出现紫绀。长期或大量使用对肝、肾功能均有损害。 (3)有时可致幻觉、精神紊乱,偶见有语言含糊不清、不自主眼球运动,一般是中枢神经系统兴奋过度或中毒的表现。 (4)对老年患者,可致排尿困难、昏厥,常引起体位性低血压。 (5)偶见白细胞减少。 (6)较顽固的不良反应有:注意力不能集中、头晕目眩、易激动、厌食、神经质、皮肤出现紫红色网状斑点或网状青斑、睡眠障碍、梦魇等。少见头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忌症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患者禁用。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注意事项 (1)服用本品后避免开车、高空作业。 (2)服用本品时饮酒,会增加本品的不良反应。 (3)下列情况应慎用:①肝、肾功能不全者。②脑血管病史、反复发作的湿疹样皮疹病史、末梢性水肿、充血性心力衰竭、精神病或严重神经官能症、癫痫病史者。 (4)交叉过敏反应:对少数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服用后可能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5)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功能损害。 (6)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血糖可得假性低值;用磷钨酸法测定血清尿酸可得假性高值;用亚硝基萘酚试剂对尿5-羟吲哚醋酸作定性过筛试验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不受影响;应用一次大剂量或长期应用小剂量,可使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血清乳酸脱氢酶及血清转氨酶增高。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中金刚烷胺、对乙酰氨基酚、人工牛黄均可通过胎盘,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对胚胎有毒性且能致畸;除人工牛黄不详外,均能通过乳汁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不推荐使用。 【老年患者用药】 因肝、肾功能减退,应慎用。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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