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2880 |
注册证号HC20170010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洗净的患处,一日1~2次。用于疥疮,将药膏涂于颈部以下的全身皮肤,尤其是皮肤褶皱处,每晚1次,3天为一疗程,换洗衣服、洗澡。需要时停用3天,再重复第二个疗程。 |
仅限于外用。取本品适量均匀涂在患处,并轻轻按摩,每日2次。某些患者在生效后减少用药次数仍可维持疗效。每周用药不应超过100g。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升华硫。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泊三醇。化学名称:9,10-开环甾醇-24-环丙基-5,7,10(19),22-四烯-1,3,24-三醇。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肤刺激、瘙痒和烧灼感。 |
少数患者用药后可能有暂时性局部刺激,极少数患者可能发生面部皮炎。 |
禁忌症 |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钙代谢失调患者以及有维生素D中毒症状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 本品浓度较高,对儿童刺激性大,使用时应咨询医师。2. 不得与其他外用药物并用。3.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可能对面部皮肤有刺激作用,故不宜用于面部。涂药后应小心洗去手上残留之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