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蓝芩口服液 | |
生产厂家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规格 | ||
剂型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795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 | |
化学成分 | 板蓝根、黄芩、栀子、黄柏、胖大海。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聚山梨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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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腹泻,一般可自行缓解。 |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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