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阿咖酚散 | 沙普尔 |
生产厂家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 | 浙江一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500mg | |
剂型 | 散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3069 | 国药准字H20000397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成人一次0.5~1.5g,一日1.5~4.5g,或遵医嘱。 |
化学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咖啡因 | 本品主要成分是贝诺酯 |
不良反应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 (2)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1胃、肠道反应较轻微,可有恶心、胃烧灼感、消化不良、便秘,也有报道引起腹泻者。 2可引起皮疹。 3用量过大时,有些患者可发生耳鸣、耳聋。4可引起嗜睡、头晕、定向障碍等神经精神症状。 5在小儿急性发热性疾病,尤其是流感及水痘患儿有引起瑞氏综合症的危险。中国尚不多见。 6长期用药可影响肝功能,并有引起肝细胞坏死的报道。 |
禁忌症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也过敏 2有严重胃、肠溃疡病史和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3小儿除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外尽量不用。老年人用药时剂量应减少。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